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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孩不乖的四個原因(之二)

上篇文章我在這個專欄提到小孩不乖的一個原因, 那就是當他們所需要的愛和關懷無法得到滿足的時侯, 他們就會無所不用其極地去爭取. 而別人所觀察到的就是外在的不乖的行為. 要能幫助他們減少用這種不成熟的方法取得愛和關懷, 照顧他的大人就要能給予正面的注意力, 也就是說, 不要等到他不乖了, 才用責罵, 訓斥的方法來注意他. 而是常規性地, 在固定時間內滿足他這種很自然的心理需求. 通常和孩子有優質的相處時刻就有這個作用. 一旦 孩子的心理需求得到滿足, 就大大地減少不乖的行為.

孩子不乖還有第二個可能的原因, 就是要爭取他們的自主權, 但在過程中, 大人沒有體認到這種心理訴求, 只看到不良的行為, 卻不明白行為後面的動機其實是孩子要堅持自己的自主權, 卻因年紀尚小, 做法上不夠成熟, 於是乎強制孩子照大人的要求去做, 沒想到引起反彈. 大人越是用權威式的方法壓抑, 孩子越覺得沒主權, 就越要用叛逆的方法爭取到底, 於是形成了惡性循環.

比如說, 六七個月時, 你在餵他吃飯, 他閉上嘴, 撇過頭去, 怎麼樣都不肯再吃一口. 母親堅持要再多吃一點, 他卻不肯合作. 這時就出現爭取主權的現象. 兩人僵持不下, 一頓飯要吃兩個小時, 弄得大人筋疲力盡, 小孩也很不開心. 孩子其實只是吃飽了, 卻無法用言語告訴父母, 而父母愛子心切, 總希望多塞一點食物, 對孩子發出的訊號视而不見.

到了兩歲, 孩子更有自我的概念, 常常對父母說那唯一會說的字, “不!” 所以很多父母提到家中的兩歲幼兒就搖頭, 說是 “可怕的兩歲” (terrible two) 他們對父母的規矩發出許多的挑戰. 你要他往東, 他偏要往西. 加上現在他的活動範圍大了, 會走會跑, 父母拿他一點辦法也沒有. 很多事情他要自己做, 卻還沒有完全學會, 可能還不能控制自如大小便, 卻堅持不肯帶尿布. 要自己吃飯, 卻弄得一踏糊塗. 不會拿筆, 卻要和姐姐一樣寫功課.

當孩子漸漸長大, 心理上很自然地會要求獨立自主, 為自己的生活做出適當的決定. 這種心態其實是很可貴, 而且值得鼓勵的. 但如果父母將之解讀為不聽話, 唱反調, 就會造成很大的緊張和抗衡. 這種現象如果維持到青少年期, 就會變成非常令人頭痛的叛逆的現象 . 其實不是孩子要叛逆, 只是他一路走來, 需要為自己做決定的意圖一直被否決. 只好一次比一次, 一年比一年, 用更激烈的手段, 更強烈地向父母宣告, “讓我為自己做些決定吧!” “為什麼凡事都要聽你的?” “你不了解我是誰, 卻總要左右我的決定.” 只是當孩子進入青春期, 身心漸長, 半大不小的, 父母很難再用強制的辦法控制他們的行為和決定 , 於是衝突就更大, 後果也就越嚴重了.

如何分辨孩子不乖是因為注意力和關愛不夠, 還是他要爭取應得的主權呢? 你要問問自己的感覺. 基本上, 當你覺得生氣, 被激怒, 被挑戰, 被威脅, 有種打敗仗的感覺的時候, 你就很有可能是處在和孩子爭取主權的情況下.

你的反應可能是: 進入戰鬥狀態, 和孩子拼命. (你越不吃, 我就越要你吃, 看誰有本事.) 或是投降 (好吧, 要買糖就買糖吧. 別哭了, 求求你!) 或是心裡想, “看你能耍野到什麼時候!” “ 我非要你聽話不可!” “ 我要讓你知道誰是老子!”

孩子的反應可能是: 越來越不乖, 或是雖然表面上聽話了, 你卻可感覺到他心不甘情不願,或在別的地方又要和你拗. 或者當他看到你生氣, 束手無策的樣子, 卻樂不可支.

孩子的錯誤的認定是: “哇, 要做我自己似乎非打上一場仗不可! 我可不能輸, 否則他們永遠會要指使我做這做那.” 所以他們不知不覺就採取和父母敵對的立場, 認為父母總是要控制他們, 要剝奪他們的權益, 所以在大小事上, 都顯得很叛逆.

父母該如何呢?

1. 向老師或專家求救. 不要等到青春期! 愈早發覺, 提早治療, 痊癒的機會就大的多. 如果你覺得, 怎麼每一樣事情都要這麼累才能得到孩子的合作, 那就是一個警訊了.

2. 不要和他們搏鬥, 也不要投降. 你和他搏鬥, 很可能是你輸. 你若投降, 下一次就更難管教他. 兩種情況都對你不利. 因為每一次管教不成, 你的威信就降低, 漸漸失去孩子對你的尊敬和信任. 比如說, 他若不吃, 就不要勉強他. 收起食物, 到下次開飯時間, 他餓了自然會吃. (當然再這中間你不能容許他亂吃零食.)

3. 態度要堅決, 但溫柔. 不要坐而言, 反要起而行. 比如你叫他關電視, 他不聽.你就要停下手邊的事, 走過去把電視關起來.

4. 每天的起居要有適當的安排和時間表. 到了時候根據時間表行事, 就不需要你權充警察,要執行抓壞人的勤務. 由大家所同意的時間表來指揮, 就可以減少衝突.

5. 先離開現場, 冷靜下來. 想清楚你要怎麼樣做, 很冷靜地執行.

6. 給予有限範圍內選擇的自由. 比如說, 你要蘋果還是橘子? 穿紅襪子或是藍襪子? 要先洗澡在做功課還是先做功課在洗澡? 這些選擇應該都是你在你許可的範圍內. 孩子經驗到他可以做選擇, 就覺得有自主權, 在小事上開始行使自主權, 就會減少在大事上和你唱反調的必要.

7. 邀請孩子一起為行為定規. 根據孩子的年齡, 可以酌情請他們參予制定家規. 他們自己決定的家規, 就更願意自動遵守, 要比你強行規定容易操作.

8. 訂了家規就要徹底執行. 朝令夕改或是說了不做, 最容易失去孩子對你的尊敬.

9. 鼓勵孩子. 當他合作時, 向他指出合作的好處, 並表揚讚賞他.

10. 開家庭會議. 鼓勵孩子將想法說出. 全家一起商議對策. 不要對孩子提出的解決方案很快封殺. 姑且聽之. 腦力激盪之後, 在尋求最好的方法. 不妨試試孩子的方案. 過一陣子在評估後果.

小孩不乖的四個原因(之一)

小孩不乖的四個原因(之三)

小孩不乖的四個原因(之四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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